重庆科技学院 | |||
院校名称:重庆科技学院 | 所在地:重庆,重庆市,南川区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23-65022363 |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关键词:重庆 学院 科技 |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 详细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重庆大学城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录取规则:
1.在遵循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招生政策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德智体美情况,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进档考生,征集志愿时学校原则上不参加降分投档录取。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110%以内,实施平行志愿设置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3.录取英语专业考生单科英语成绩原则上要求达到生源省英语总分的80%以上,其余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选测等级2B、必测等级4C、技术科目合格,进档后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含比较辅助投档分)后等级”办法;
6.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政策和出档规定,对进档普通本科考生按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确定专业:
(1)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设定为3、2、1、0、0;
(2)对比较专业级差后分数(含比较平行志愿排序分)相同时,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专业志愿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对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将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3)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未录取考生,作退档处理;对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未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规则在录取计划不满额的专业中择优调配录取,若所有专业均额满无法调配,则作退档处理;
7.艺术美术类考生的文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分数优先规则,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进档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先比较艺术文考分,再相同比较外语科目成绩),实施平行志愿设置的以招生计划数1:1投档并按投档分排序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执行《重庆科技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8.对口高职本科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分先比较综合分,再比较外语科目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