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 | |||
院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 所在地:天津,天津市,蓟县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22-23541338 | 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
关键词: |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 详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路241号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系别 | 专业(招考方向) | 招生计划 | 学费 |
艺术设计系 | 视觉传达设计 | 52 | 21000 元/年/人 |
环境设计 | 80 | ||
数字媒体艺术 | 26 | ||
摄影 | 27 | ||
表演系 | 表演 | 45 | |
舞蹈学 | 26 | ||
广播电视编导 | 84 |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 27 | ||
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 | 22 | ||
新闻与传播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05 | |
文学系 | 戏剧影视文学 | 106 | |
合计 | 600 | ||
注意事项: 1.以上招生专业(方向)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学费执行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独立学院收费标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包含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采编、公关礼仪主持三个专业方向;舞蹈学(不含国标舞)包含舞蹈教育、舞蹈编导两个专业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包含专题片编导和电视编辑两个专业方向。入学后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按学生意愿进行分专业方向学习。 3.声乐表演方向招收民族、美声、通俗唱法;现代音乐表演方向招收器乐为钢琴、贝大提琴、单簧管、小号、长号、爵士鼓、吉他、电贝斯和萨克斯管。 4.摄影专业在学期间需自备器材,建议使用单反相机。学院会适当提供大中画幅相机、摄像机等专业器材。 5.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可互用。 6.在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7.请考生在报考前详细了解所在省市本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因违反规定成绩无效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