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院校 画室 顶部
河南美术高考网官方网站欢迎您|登录|注册
[资讯] 高考资讯 高考政策 高校新闻
[院校] 全部院校 本科院校 专科院校
[报考]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报考指南
[数据] 录取分数 校考考题 合格线 合格证数量
[查询] 校考查询 [专业] 专业教程 专业图库
[录取] 录取查询 [文化] 复习资料 科学备考
[视频中心] [家长频道]
[艺术留学] [网站公告]
推荐考前培训机构: 郑州 开封 洛阳 焦作 新乡 安阳 鹤壁 三门峡 商丘 周口 漯河 驻马店 南阳 信阳 济源 平顶山 许昌 濮阳
内容页-广告位1 内容页-广告位2 内容页-广告位3 内容页-广告位4
天津科技大学
院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所在地:天津,天津市,蓟县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22-60273336 主管部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关键词:天津 大学 科技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详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高校首页 高校新闻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报考指南 艺术院系 艺术专业 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录取分数 录取查询

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资讯 > 招生简章

2008年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天津科技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二章  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第三章  2008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第四章  美术类专业招考办法
第五章  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表演)专业招考办法
第六章  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专业招考办法
第七章 有关需知
第一章  学校概况
 
天津科技大学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天津轻工业学院),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以及培养博士后、接收国内外高级访问学者和外国留学生的资格,是为军队培养后备军官的签约高校。
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河西校区、泰达校区和塘沽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600余亩,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在校生18000余人。河西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泰达校区和塘沽校区坐落于最具竞争活力的中国经济发展第三极--天津滨海新区,摩托罗拉公司、雀巢公司、三星集团、顶新集团等世界知名企业近在咫尺,使学生科研、实践、求职和就业更加便捷。
学校积极构建和发展适应二十一世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学科体系和科技平台,拥有"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39个,工程硕士学位授权领域10个,高等学校在职培养研究生学科4个;本科专业46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及行业技术中心6个。其中,艺术设计学院设计艺术学、工业产品系统设计与工程2个学科可授予硕士学位,工业设计专业被列为天津市“十五”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富有教学经验和科研实力的专家教授,现有教职工1750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近600名。其中包括双聘院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组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天津市特聘教授、天津市授衔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天津市特聘专家。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的原则,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力度,逐步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工作,积极推进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不断加大与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步伐,在科技服务国家和天津市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十一五"国家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国家"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项目,科技工作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学校坚持"尚德尚学尚行,爱国爱校爱人"的办学思想和育人理念,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为生命线,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坚持以学生为本和质量立校,将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双学位制和主辅修制。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连续多次在全国"挑战杯"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和数学竞赛中获得殊荣,还有部分优秀学生被评为全国优秀大学生、天津市"十佳"大学生。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市属高校中始终处于前列,毕业生受到社会各界的青睐。
 
第二章  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艺术设计学院创建于1985年,原称工业艺术工程系,经过多年发展和建设,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规模较大,专业设置合理、教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并具有良好社会声誉的高等艺术设计教育学院,为社会输送了大量优秀的艺术设计人才。
学院以“艺工结合,以艺为主”为办学思路,以教学为中心,形成了“厚基础、宽专业”,艺术与文化、艺术与科学技术相结合、学术性与实践性相结合,强调形象思维训练和创新意识训练的教学体系。在专业教学上,注重基础教学和理论教学,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强调学生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及在设计实践中的展示。
学院现有在校生1600余人,教师92人,其中正教授7名,副教授16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16名。师资结构合理,教学质量良好。学院实行以老带新的导师制度,鼓励和支持教师外出攻读学位以及进修培训,旨在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科研能力和艺术创作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学院聘请了德国斯图加特艺术学院的雷曼教授、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柳冠中教授、天津美学协会会长彭修银教授等多名国内外知名教授作为客座教授。通过多层次学术交流活动,构建创新平台,提高学院办学水平。
学院的学科设置日趋完善。现有设计艺术学、工业产品系统设计与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四个专业,下设产品设计、玩具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表演、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动画等十个本科专业方向。工业设计专业被列为天津市“十五”重点建设学科。学院成立了艺术设计研究中心,作为学院发展的窗口,下设各专业工作室,为加强学术研究,提高办学水平,建立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实践教学基地打下了坚实基础。
学院设置有工业设计实验室、玩具实验室、服装实验室、摄影实验室、暗室、喷绘实验室、雕塑实验室、微机实验室、动画编辑室等,拥有大量先进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办学条件在国内同等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第三章  2008年艺术类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计划
2008年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410名。各专业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计划
层次
学制
类别
说明
工业设计(产品设计)
工业设计(玩具设计)
60 人
40 人
本科
四年
美术专业
文理兼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学费:
8000元/年.生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40 人
20 人
60 人
60人
本科
四年
服装设计与工程
40 人
本科
四年
动画
40 人
本科
四年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表演)
20人
本科
四年
表演专业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
30人
本科
四年
 
2.办学地点
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13大街29号),邮政编码:300457
 
第四章  美术类专业招考办法
 
1.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国内常住户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2.报名时间及办法
(1)天津考点报名办法
①网上报名:第一,在天津考点报名考试的考生,请于2008年1月25日至3月1日登陆天津科技大学招生网站(网址:www.tust.edu.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提交确认后将作为录取时的依据;第二,考生用标准A4复印纸打印报名表,持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到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进行现场确认。
②现场报名:在天津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但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报名时间要求,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进行现场报名。
(2)其它考点报名办法
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规定办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持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开具带有艺术类考生号的准考证(或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
4.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5.2008年天津科技大学美术专业考试地点与时间安排(见美术专业考试安排表)。
6.专业考试科目、时间、要求及成绩查询方式。
(1)考试安排

 

科目
考试时间
满分值
备注
素描
上午8:30-11:00    150分钟
200分
素描(写生)
速写(默写)
色彩(默写)
速写
上午11:00-11:30    30分钟
100分
色彩
下午14:00-17:00   180分钟
200分
总分
500分

 

(2)要求
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考点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②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③画具及用品考生自备。
(3)成绩查询方式
①2008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tust.edu.cn)查询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美术专业招生计划:美术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7.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对于所在省不组织省统考的,按照所在省有关2008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3)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算法: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1.5×50%
(4)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40名以内(含第40名),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在该省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5)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第五章  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表演)专业
招考办法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国内常住户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所学专业。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要求女生身高在1.70米以上,男生身高在1.80米以上,符合模特基本条件者。
(4)有无绘画基础不作为报考的必备条件。
2.报名时间及办法
(1)专业初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
地点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现场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黑龙江东方学院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0451-86655180
2月17、18日
2月19日
2
陕西省
西安市
西安工程大学
(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029-82330087
2月19、20日
2月21日
3
山东省
青岛市
山东省青岛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青岛市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85786211
2月24、25日
2月26日
4
天津市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022-60273336
3月1、2日
3月3日

 

注:我校将在校园网上(http://www.tust.edu.cn)公布参加我校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表演)专业测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才有录取资格。
(2)       专业复试时间及地点:

 

序号
考试
地点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复试时间
1
天津市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022-60273336
3月4日

 

3.报名办法
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规定办理。
4.报名所需材料
(1)持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开具带有艺术类考生号的准考证(或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
5.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6.专业考试内容、要求及成绩查询方式
(1)专业课满分为500分,考试内容如下:
初试:①形体测试:测定身高、体重、三围尺寸(请自备泳装)。
②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磁带、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复试:①形体观察:对考生形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定(请自备泳装)。
②自选舞蹈或健美操(自备音乐磁带、道具,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③模特技巧(步态、转身、造型、乐感等,女生自带高跟鞋)。
④口试及命题小品片段(文艺常识、语言表达能力及即兴表演能力)。
(2)要求:
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现场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②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③音乐磁带、道具、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3)成绩查询方式:
①2008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tust.edu.cn)查询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7.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测试且专业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对于所在省不组织省统考的,按照所在省有关2008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第六章 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
专业招考办法
 
1.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国内常住户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热爱所学专业。
(2)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婚青年。
(3)报考舞蹈类的,要求相貌端正,身体比例协调,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
(4)有无绘画基础不作为报考的必备条件。
2.考试安排
(1)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
地点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现场报名时间
初试时间
复试时间
天津
天津科技大学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022-60273336
2月21、22日
(周四、周五)
2月23日
(周六)
2月25日(周一)

 

注:我校将在2月24日公布专业初试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在校园网(http://www.tust.edu.cn)公布,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合格的考生才有录取资格。
3.报名办法
持报名所需材料、按照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按我校和各省市的规定办理。
4.报名所需材料
(1)持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开具带有艺术类考生号的准考证(或报考资格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三张(背面写清姓名,电子照片无效)。
5.政治思想考查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
6.专业考试内容、要求及成绩查询方式
(1)专业课满分为500分,考试内容如下:

 

专业
方向
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
键盘类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基本练习测试
1.演奏乐曲两首(其中包括一首练习曲,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
2.听写 
3. 视奏 
声乐类
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基本练习测试
1.演唱歌曲两首(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
2.听写   
3.视唱 
器乐类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
基本练习测试
1.演奏乐曲两首(曲目自选,不得与初试重复)
2.听写   
3.视奏 
舞蹈类
1、舞蹈作品
2、身体软开度、表现力、形象
3、技能技巧
4、现场模仿
1、舞蹈作品
2、基本功
3、技能技巧
4、即兴表现

 

(2)要求
①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报名现场了解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②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③音乐磁带、道具、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3)成绩查询方式
①2008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我校专业考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http://www.tust.edu.cn)查询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专业考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②《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的发放原则按1:4(专业招生计划: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比例确定。
7.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参加我校专业复试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综合分,依据我校公布的在该省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考生填报的志愿,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营销与艺术表演)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与文化课成绩7:3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按满分750分折算,文化课成绩按高考原始分数计算(满分750分【满分不是750分的,折合成750分】,文、理科均含数学成绩,不含政策照顾分)。
综合分算法: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1.5×70%
(3)所报专业属考生所在省组织省统考范围的,必须取得该专业省统考合格证,方有资格参加录取。对于所在省不组织省统考的,按照所在省有关2008年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定执行。
(4)对于专业考试成绩在全校总排名前3名以内(含第3名),且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此部分录取考生的招生计划在该省公布的艺术类招生计划范围内)。
 
第七章  有关需知
 
1.文化考试
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校寄发的《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手续按当地规定执行),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全部为英语)
2.学生入学后的待遇与复查
艺术类各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在校生的规定执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3.联系方式
部门: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22)60273336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传真:(022)60273023
邮编:300222
网址:http://www.tust.edu.cn                E-mail:zsjy@tust.edu.cn
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008年1月
 
内容页-广告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