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院校 画室 顶部
河南美术高考网官方网站欢迎您|登录|注册
[资讯] 高考资讯 高考政策 高校新闻
[院校] 全部院校 本科院校 专科院校
[报考] 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报考指南
[数据] 录取分数 校考考题 合格线 合格证数量
[查询] 校考查询 [专业] 专业教程 专业图库
[录取] 录取查询 [文化] 复习资料 科学备考
[视频中心] [家长频道]
[艺术留学] [网站公告]
推荐考前培训机构: 郑州 开封 洛阳 焦作 新乡 安阳 鹤壁 三门峡 商丘 周口 漯河 驻马店 南阳 信阳 济源 平顶山 许昌 濮阳
内容页-广告位1 内容页-广告位2 内容页-广告位3 内容页-广告位4
宁波大学
院校名称:宁波大学 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市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574-87600233 主管部门:浙江省教育厅
关键词:宁波大学 学校类型:重点院校 详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高校首页 高校新闻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报考指南 艺术院系 艺术专业 招生计划 录取原则 录取分数 录取查询

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首页 - 高校资讯 > 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美术类)

发布于2020年12月07日 来源于宁波大学 高校发布

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奋斗,学校目前综合实力已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宁波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设有25个学院,2家直属附属医院,占地3037亩,建筑面积123.57万平方米,图书馆面积5.1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6856名,各类研究生7324名,来华留学生2497名(其中学历生1907名);教职工2890名,其中正高职称人员452名,博士学位人员1297名。现有全职引进院士8名,其中我国两院院士2名,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其他发达国家院士5名等,以及国家级特优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88名。学校设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62个本科招生专业。据ESI公布的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6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

主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梅山校区:浙江省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七星南路169号。

植物园校区:浙江省宁波市北环东路1188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美术类专业的计划类别为艺术类专业,2021年总招生计划数为200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类)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备注

设计学类(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

本科

四年

110

主校区

美术学(师范)

40

主校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

50

植物园校区

招生省份及各省招生计划如下:

省份

设计学类计划数

美术学(师范)计划数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计划数

浙江

35

14

25

山西

0

4

0

河南

10

0

0

湖南

13

4

4

山东

15

0

0

安徽

15

6

5

江苏

10

3

0

湖北

12

0

4

广西

0

3

0

江西

0

3

4

四川

0

0

4

重庆

0

0

4

上海

0

3

0

总计

110

40

50

注:1.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2.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单独组织专业校考。3.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按设计学类招生,进校后第一年按大类培养,一年后根据“志愿+考核”的原则进行分流并确定专业。4.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中法合作)专业不允许转专业。

三、报考条件

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报考我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分数线(本科线)。

四、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换算方式:综合分=文化总分(高考总分折合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合成100分制计)×7.5×5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3.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上述内容如与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1.本科招生办联系方式: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

    编:315211

招生电话:057487600233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2.设计学类、美术学(师范)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9558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官方微信:宁大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咨询电话:0574-87605595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微信:宁大联合之窗

                                                                                                 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0123

内容页-广告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