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
院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所在地: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29-87091406 | 主管部门:教育部 |
关键词: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学校类型:211重点,985高校,双一流高校 | 详细地址:陕西省杨凌高新农业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农路22号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本校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与各省级招生机构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2016年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并按照含以上政策性加分的投档成绩提档和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 江苏省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B级,其中文史类专业选考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
第十八条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提档,录取专业时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第十九条 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第二十条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位次顺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学校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单科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
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考生应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其他专业(类)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二条 各专业(类)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条 各专业(类)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2016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国家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