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3、我校在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以及内蒙古科技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4、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报考城乡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学后加试美术,如美术基础太差,致使无法完成上述三个专业学习者,则由学校安排根据具体情况调入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程力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任一专业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工程管理(普通文科)、工程造价(普通文科)、金融学(普通文科)、会计学(普通文科)专业要求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
学校原则上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美术类:
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乘以60%与专业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安徽省、山东省、四川省: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5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5年本省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乘以60%与专业成绩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文化、专业加权后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2)音乐类:
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河北省、山西省、四川省:我校只承认上述省份2015年音乐类专业统考(河北省为声乐联考)合格成绩,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2015年本省音乐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 体育类: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教育(足球方向)本科专业只招收足球项目考生,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普通类:
① 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② 江苏省:学校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安排专业择优录取。若出现相同情况:理科按照物理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的顺序,根据其等级由高到低录取;文科按照历史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的顺序,根据其等级由高到低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最低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③ 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④ 当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随机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