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 | |||
院校名称:昌吉学院 | 所在地:新疆,昌吉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994-2337793 | 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
关键词:昌吉 学院 |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 详细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9号昌吉学院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新生录取
第十八条 昌吉学院录取批次:区内分为本科零批次、本科二批次、专科零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区外按照各省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九条 昌吉学院对全国各省(区)的各类招生计划均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第二十条 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二十一条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昌吉学院接受服从调剂考生。
第二十二条 专业安排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先后安排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时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品行优良、文史类及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进档考生,有艺术特长者优先录取。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二十三条 照顾政策严格按照当地省(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昌吉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取得昌吉学院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且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招办公布的最低投挡线要求的进档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美术类: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60%与我校专业课成绩的40%之和;音乐类: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40%与我校专业课成绩的60%之和;舞蹈表演专业: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40%与我校专业课成绩的60%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六条 报考我校使用省(区)艺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当年艺术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本科合格线要求,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招办公布的最低投挡线要求,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美术类: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60%与艺术统考成绩的40%之和;音乐类:即当年普通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的40%与艺术统考成绩的60%之和)排序,择优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七条 对于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区)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合格线,按体育术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满额时,按术科分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八条 昌吉学院对报考英语类本科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作限分规定:即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汉语言本科不低于80分,民考汉和双语本科不低于60分;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汉语言本科和双语本科不低于80分。
第二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业主要培养地勤及地面服务类专业人才,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交通运输和飞行器维修技术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民航专业特点,专业报考人员要求肝功能正常,色觉正常,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或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且镜片度数不超过250度,无语言、发音、听力障碍。
交通运输、空中乘务和飞行器维修技术三个专业女生慎重报考。
除上述所列条件外,还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相关身体条件和我校航空学院专业招生条件,就业时需达到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岗位所要求的体检标准。
第三十条 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民汉双语翻译人才招生计划,录取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相关政策执行。汉语言专业考生高考汉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第三十一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专业投档的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项目的招生。
第三十二条 定向就业招生按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向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三十四条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对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有关省(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向生源好的省(区)调整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