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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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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传媒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发布于2022年05月11日 来源于河南美术高考网 高校发布

学校名称:南京传媒学院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学历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

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276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16500元/学年。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

本简章中学费、住宿费为2021年标准。2022年收费执行标准以江苏省发改委和江苏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6〕319号文件执行。

学生资助办法:

学校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学校设有“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南京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成果奖学金”等,用于资助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以及在学习、各类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招生人数:以江苏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传媒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京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代码 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 学制
N01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0 四年
N02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 180 四年
N03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 100 四年
N04 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 100 四年
N05 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主持与直播) 90 四年
N06 摄影(图片摄影) 80 四年
N07 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 130 四年
N08 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 70 四年
N09 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 70 四年
N10 表演 120 四年
N11 表演(配音) 60 四年
N12 录音艺术 70 四年
N13 戏剧影视导演 60 四年
N14 戏剧影视文学 120 四年
N15 表演(服装表演) 60 四年
N16 电影学(影视制片) 120 四年
N17 电影学(院线管理) 80 四年
N18 数字媒体艺术 270 四年
N19 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 120 四年
N20 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 100 四年
N21 音乐表演(流行演唱) 90 四年
N22 音乐表演(音乐剧) 30 四年
N23 音乐表演(现代器乐) 30 四年
N24 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 90 四年
N25 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 50 四年
N26 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 25 四年
N28 舞蹈编导 40 四年
N29 舞蹈教育 25 四年
N3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60 四年
N31 动画 260 四年
N32 漫画 60 四年
N33 新媒体艺术 100 四年
N35 绘画 90 四年
N36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270 四年
N37 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 120 四年

说明: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学费180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276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学费16500元/学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2022年收费执行标准以江苏省发改委和江苏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2.以上专业(招考方向)及招生计划只用于招生宣传,如有变动以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各专业(招考方向)招生计划包含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统考批次的计划。

3.以上N01-N29专业中,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校考;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考生只需参加校考;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特殊要求,必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4.以上N30-N37专业,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的省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一、相关政策

1.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2.2022年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采用网络考核的形式。在“小艺帮”APP进行。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根据考核需要,安排线上复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其他校考专业(方向)无复试安排。

3.学校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相关艺术类专业的招考方式为以下三种情况:

  • (1)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考生既要参加省统考、又要参加校考(考生须省统考合格,否则校考成绩无效)。
  • (2)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统考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校考。
  • (3)未开展校考的省份、专业,考生只需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类别的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无需参加我校校考。
《2022年艺术类校考专业与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关系》
详见 https://zsb.cucn.edu.cn/home/zixun/info/id/453/catId/10.html

扫一扫,
即可查看相关信息。

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学校招生办网站、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4.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安排等信息陆续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学校招生办网站、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5.鉴于我校在组织校考时,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统考成绩尚未公布,考生自行选择是否报名参加校考。报名缴费后,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

2.往届生、应届生均可报考,无男女比例限制。

3.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可选择英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法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须达到开班标准),请其他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4.部分专业报考建议(身体条件等)

(1) 播音与主持艺术: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不含双语主持与直播、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方向)。

(2)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无色盲、无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无平足。

(3)表演:发音、耳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4)表演(配音):发音、耳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5)表演(服装表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8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8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6)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5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7)舞蹈教育: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考试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10:00开始) - 2022年1月11日 (17:00截止) 。

2.请慎重选择所报考的专业(招考方向),每人最多可报考5个。报名缴费后不得修改志愿,已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3.学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网络考核均在“小艺帮”APP进行,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招生办网站、招办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按要求进行报名、考前练习、仿真模拟考试,参加网络考核。

4.考试时间:各专业(招考方向)网络考核在 2022年1月17日-2022年1月20日进行。 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根据考核需要,安排线上复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其他校考专业(方向)无复试安排。

5.为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考试时间原则上不作调整,请考生在报考前合理安排时间。

四、考试纪律和要求

学校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命题、考核、评分程序,细化工作职责,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考试结果公平公正。

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及家长需本着诚信的原则,严肃对待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核,考核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弄虚作假、替考等行为。对在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在新生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中,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新生,学校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考试结果公布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艺考工作要求,考试结果初定于2022年4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南京传媒学院网站或学校招生办网站查询。建议考生及家长微信关注 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办(微信ID:CUCNzsb),方便及时获知相关信息。

六、相关说明

1.凡参与我校2022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网上报名者,均视为已详细阅读本简章,并充分理解及认可本简章中所述的各项考试方式、录取原则等有关要求。

2.若教育部对艺术类招生考试政策有调整,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南京传媒学院。

七、联系及咨询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邮编:211172

电话:025-86179886、86179887、86179888(传真)

报考期间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学校官网:www.cucn.edu.cn

招生网址:zsb.cucn.edu.cn

招办微信: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办(微信ID:CUCNzsb)

一、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南京传媒学院志愿,无我校志愿无法录取。

二、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以合格的校考专业填报高考志愿;使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统考成绩的专业以省统考合格的专业填报,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三、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批次、录取时间,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中涉及到的高考总成绩为高考文化考试科目的总分(含政策性加分)。

五、校考专业录取原则

1.以下校考专业,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6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以下校考专业,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主持与直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表演、表演(配音)、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数字媒体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现代器乐)、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舞蹈编导等21个专业(方向)。

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名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六、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如下:

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需根据我校相应专业录取规则进行投档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相关专业规则如下:

(1)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策划与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高考总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络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双语主持与直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航空摄影)、表演、表演(配音)、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音乐表演(流行演唱)、音乐表演(音乐剧)、音乐表演(现代器乐)、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舞蹈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表演(中国古典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统考(联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

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相关录取原则与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照当地政策执行。

一、奖学金及助学金基本情况

(一)学校学生可以评选以下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

(二)学校设有“教育发展基金会助学金”: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专门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学生,或患有重大疾病等问题的学生。

(三)学校设有“南京传媒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成果奖学金”,奖励在学习、各类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二、勤工助学

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在校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好、表现好的学生参加。

 

三、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指导和推荐毕业生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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