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录取规则第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