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中外校际交流项目、对口中职升本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缴,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
第十七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专升本学生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