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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
院校名称:青岛大学 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532-85954708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关键词:青岛大学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详细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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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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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岛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章程版)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同时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发布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青岛大学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学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除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限招女生外,其它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 特殊类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1、山东省内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专业成绩平行分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其中,报考音乐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未达到者不予录取;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其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青岛大学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240分(含)以上,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
 
填报青岛大学志愿的考生,在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还须达到青岛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分专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
 
其中,美术类的绘画专业按照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可兼报,按照我校设计类专业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音乐类按照我校有招生计划省份所设专业(专业方向)和专业要求,根据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出现专业成绩平行分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3、高水平运动员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及我校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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