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一)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全程公开、信息
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依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并按照当年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