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
(人) |
学制 |
学科 |
学费(元/人·学年)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本科四年 |
文理 |
5700 |
环境设计 |
50 |
摄影 |
50 |
动画 |
50 |
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70 |
机电学院 |
工业设计 |
90 |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中外合作办学美术类 |
400 |
16000 |
摄影摄像技术 |
140 |
专科三年 |
13000 |
1、河南省考生不需要参加我校校考。报考我校美术、播音、编导类专业的河南省考生,专业课采用相应的省统考成绩;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河南省考生,专业课采用省模特空乘类省统考成绩。
2、考生须参加本省的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校考;没有举办省专业统考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校考。湖南省和河北省的美术考生专业课采用本省美术类省统考成绩。
3、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江西省考生,需通过该省的戏剧表演省统考后,方可有资格报考我校。
4、符合录取条件且报考我校的考生,我校将按照专业,根据录取原则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只开设英语课,其他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6、根据我校摄影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该专业按照美术类招生。
7、各专业学费标准届时以河南省物价局批准的为准。
8、新生入学后,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舞弊行为入学的不合格考生,将按规定退回原籍。监督举报电话:0371—62506906。
9、本招生办法如与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招办政策相抵触时,以教育部或省级招办招生政策为准。
10、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名称和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最终批准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