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 | |||
院校名称:西安美术学院 | 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29-88216989 |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
关键词: | 学校类型: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 详细地址: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录取原则
1. 按照教育部规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及音乐类专业统考,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广东省考生报考我院所有专业需省统考合格),并且通过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报考我院。
2.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文化课自划线院校之一,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成绩不承认任何政策加分,我院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按照各专业的录取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绘画、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雕塑、书法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要求,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4. 艺术史论、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规则为:资格审查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5.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录取规则为:资格审查合格,文化课成绩应达到陕西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6. 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为:所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7. 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折算满分为750分,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8.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