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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
院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 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29-85583041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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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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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章程版)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专业课组织校考的省份:优先承认我校校考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外)。

2、专业课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采用各省联考成绩。录取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合格,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五条 采矿工程(本科)与煤矿开采技术(专科)专业只招收男生。

第十六条 在高考总成绩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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