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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术学院
院校名称:广州美术学院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20-84017740 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关键词:广州美术学院 学校类型:美术学院,独立艺术院校 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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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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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章程版)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美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级艺术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有资格被本科院校录取(未组织艺术统考或对考生报考31所独立院校另做规定的省份除外;报考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报考我校除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以外各专业,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七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第三章第一节第八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试,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发现有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和办法:
 
1 外省:
 
(1)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除广东省外,仅在江苏、浙江、湖南、湖北、江西五个省市招收普通类理科生,其它各专业文理兼招。
 
(2) 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3)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考生所属省份的普通理科类本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普通理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4)报考艺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各生源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达各生源省美术类本科(二本)录取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5)报考其他美术类各专业,在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总分÷文化满分×30+专业总分÷专业满分×70。
 
(6) 校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 广东省:
 
(1)我校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招收理科生,其它美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招。
 
(2) 报考美术学(美术教育),考生参加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分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3)报考艺术教育专业,考生参加广东省美术术科统考,专业成绩达广东省美术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4)报考美术学(美术史)和美术学(艺术管理与策划),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外语单科在80(含80)分以上,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参考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报考工业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考生不需参加专业考试,按广东省第二批本科理科分数线,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从普通理科类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5)报考其他美术类各专业,文化成绩参照广东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专业成绩和外语单科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考生综合分,按专业志愿及德智体美、体检、特长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6) 校考专业成绩在260(含260)分以上,文化成绩和外语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计算综合分,优先录取。若同一专业符合优录条件人数超过该专业招生计划,则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在综合分达到录取条件后,各美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我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及考生志愿按综合分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 对各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二十一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语,请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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