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 | |||
院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 | 所在地:广西壮族,南宁市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771-5333126 |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
关键词:广西艺术学院 | 学校类型:独立艺术院校 |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七号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入学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2016年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按照广西物价部门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详见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外语教学仅提供英语语种。
第二十五条 本科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第二阶段在英国格林多大学(Glyndwr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英国格林多大学的学士学位。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英国格林多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为期一年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六条 本科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绘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两年的课程,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后两年课程。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如已完成国内两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后两年课程的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七条 本科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学)专业的新生,入学后,第一阶段在我校学习本科前三年的课程,第二阶段在美国西俄勒冈大学(Western Oregon University)续读本科第四年课程。学生在学习期间修完两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授予我校和西俄勒冈大学的学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学生可向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条件者将被录取进入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如已完成国内三年课程的学习,因其他原因无法出国续读者,可申请转入我校相应的本科专业,继续完成第四年课程的学习,学费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八条 考入我校就读的本、专科(高职)学生,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比例进行选拔,成绩优异者,经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优秀本科毕业生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优秀高职毕业生可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或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在专科学习阶段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十条 我校2016年各专业新生入学后的教学区域安排,将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考生可在填报志愿前登录查看。
第十章 奖、助、贷措施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享受的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为激励优秀学生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学校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特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校内助学借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优待尤为明显)。考生可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