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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院校名称:华南师范大学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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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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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华南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招生考试大纲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 1 -

一、音乐学考试大纲

(一)音乐学

1、考试性质和目的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术科考试大纲,是面向报考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

测试,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测试考生的音乐理论基础,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

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主要从事音乐教育

工作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合格新生。

2、考试形式

①初试的考试形式仅为面试;

②复试的考试形式先笔试后面试。

3、考试成绩

①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 80%,音乐基础占 20%(其中视唱练耳 10%、乐理 10%)。

②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③评分细则:(参见附录)

- 2 -

1.1 音乐基础

1.1.1 视唱练耳

一、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的音乐素质

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分为模唱与视唱两个部分。

(一)模唱部分

1.单音。范围在一个升降号调内的单个自然音高。

2.音组。和弦式、音列式、音阶式四音组与五音组

3.和声音程。范围在一个升降号调内的和声音程连接。

 4.和弦。范围在含一个升降号的原位与转位的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减三和弦;原位大小七和弦、小小

 七和弦。

5.节奏。范围在二分、四分、八分、八分三连音、十六分音符及其组合,一拍内附点八分,一拍内小切

分,一拍内八分三连音,两拍内附点四分、两拍内大切分的节奏组合。

6.曲调。范围在含一个升降号的大、小调及五声调式内,节拍为二拍子、三拍子的旋律短句。

(二)视唱部分

视唱。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含变化音;

节拍为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和四四拍子;节奏型为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

组合(含休止符),包括切分和三连音等,相当于四乐句的音乐段落。

三、考试形式

模唱

1.单音。用唱名模唱,模唱一次,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2.音组。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两次,不给标准音。

3.和声音程。用唱名模唱,不限定唱名法。最多模唱三次,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4.和弦。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三次,不给标准音。

5.节奏。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两次,不给速度和预备拍。

6.曲调(乐句)。用“啦啦”模唱。最多模唱两次,不给标准音、速度和预备拍。

- 3 -

视唱

考生视唱试题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不限定唱名法。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考生视唱五线谱试题。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视唱曲的第一个音 ........后,考生必须马

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四、评分标准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 100 分。其中模唱 70 分,视唱 30 分。

模唱部分

单音、和声音程、和弦按个数计分,音组按组计分,在规定遍数内模唱正确的按实际分值计分。节

奏、旋律按递减方式计分,即第一遍完成模唱的为满分,第二遍完成模唱的将被减去一定比值的分数。

视唱部分

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1、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 95%左右给分。

2、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 85%左右给分。

3、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 75%左右给分。

4、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 65%左右给分。

5、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 5%-59%给分。

6、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 4 -

参考试题题型:

 

 

- 5 -

1.1.2 乐理

一、考试目的

乐理是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测试,考察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基础知识及其运用音乐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鉴定考生是否

具备进入华南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学习所必备的音乐理论基础。

二、考试内容

(一)音律与记谱法(约占 30%)

1、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2、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音等。

3、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等。

4、节奏节拍:各种节奏、节拍及其音值组合法。

5、音乐术语和标记: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6、译谱: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二)音程与和弦(约占 25%)

1、音程:原位及其转位的单音程、复音程、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等音程。

2、和弦:原位及其转位的三和弦、七和弦、等和弦。

(三)调式与调性(约占 45%)

1、调式: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教会(中古)调式。

2、调的关系:关系大小调、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调和等音调。

3、转调:大、小调式的近关系转调。

4、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自然大、小调式、和声大、小调式。

5、调式变音与半音阶:调式变音;调式半音阶。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 100 分,其中选择题约占 10%,非选择题约占 90%。考试时间 90 分钟。

四、题型示例与评分标准:

(一)单项选择题:

1. “accel.”指 ( ) A. 渐强 B. 渐快 C. 如歌的

参考答案:B

 评分标准:每小题 1 分。

- 6 -

(二)非选择题:

1.根据拍号划分小节,并改正不正确的音值组合。(共 7 分)

 

参考答案:

 评分标准:(1)小节划分正确记 2.5 分;

(2)每半小节音值组合记 0.5 分;

(3)小节划分错误扣 2.5 分,但音值组合正确每半小节记 0.5 分。

2.分析下列旋律,写出调名。(共 18 分)

参考答案: D 旋律大调

 评分标准:每小题 6 分,其中调性、调式和调式特征各 2 分。

3.将下列简谱译成五线谱。(共 6 分)

 

1 = b

A 3/4

参考答案:

 

 

评分标准:(1)每小节 1 分,每半小节 0.5 分;

(2)调号错误扣 0.5 分、拍号错漏扣 0.5 分。

- 7 -

1.2 术 科

1.2.1 声乐、钢琴和器乐

一、初试

初试内容: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 1 首。

二、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1、专业技能

(1)主考声乐者

准备 3 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 2 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2)主考钢琴者

 准备 3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 1 首、奏鸣曲快板乐章 1 首、乐曲 1 首。练习曲必考,其余抽签 1 首(初、

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3)主考器乐者

①准备 3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 1 首、乐曲 2 首。考试现场抽签 2 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指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 24 种,包括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

斯管、古典吉他、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打击乐。

③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

A、小军鼓与玛琳巴

B、小军鼓与爵士鼓

C、小军鼓与排鼓

注:1、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音乐基础(参见 1.1 音乐基础)

(1)乐理笔试

(2)视唱练耳面试

- 8 -

(二)音乐表演

1、考试性质和目的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学专业术科考试大纲,是面向报考华南师范大学音乐表演学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

础技能测试,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测试考生的音乐理论基础,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

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主要从事音

乐表演、社会音乐文化工作的我校音乐类专业合格新生。

2、考试形式

(1)初试的考试形式仅为面试;

(2)复试的考试形式先笔试后面试。

3、考试成绩

(1)成绩比例

①音乐表演类:专业技能占 85%,音乐基础占 15%(其中视唱练耳 10%、乐理 5%)。

②理论作曲类:作曲占 50%,和声占 20%,综合面试占 15%,音乐基础占 15%(其中视唱练耳 10%、乐理 5%)。

(2)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均按百分制评分。

(3)评分细则:(参见附录)

- 9 -

2.1 音乐基础

2.1.1 视唱练耳

(参见 1.1.1 视唱练耳)

 

2.1.2 乐理

(参见 1.1.2 乐理)

2.2 术 科

2.2.1 声乐、钢琴和器乐

一、初试

初试内容:需演唱(奏)中外歌曲或乐曲 1 首。

二、复试

复试内容:须考专业技能和音乐基础两大部分。

(一)专业技能

1、主考声乐者

(1)民族唱法的准备 4 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 3 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2)美声唱法的准备 4 首曲目,考试现场抽签 3 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2、主考钢琴者

准备 4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 1 首、复调作品 1 首、奏鸣曲快板乐章 1 首、乐曲 1 首。练习曲、复调

作品必考,其余抽签 1 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3、主考器乐者

①准备 4 首曲目,其中:练习曲 2 首、乐曲 2 首。考试现场抽签 3 首(初、复试曲目可以相同)。

②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指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 24 种,包括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

斯管、古典吉他、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扬琴、竹笛、笙、唢呐、打击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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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

A、小军鼓与玛琳巴

B、小军鼓与爵士鼓

C、小军鼓与排鼓

注:1、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二)音乐基础(参见 1.1 音乐基础)

1、乐理笔试

2、视唱练耳面试

2.2.2 作曲

一、考试目的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是作曲专业考生的必考项。

通过测试,考察考生所掌握的音乐创作技能与创造性才华,鉴定考生是否具备进入华南师范大学作曲专业学习所

必备的技术与才赋基础。

二、初试内容

提交三首作品(带钢琴伴奏谱的声乐曲二首、钢琴曲一首)。

考试成绩只记“通过”或“不通过”,基本具备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初试

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初试通过的考生进入复试考试。

三、复试内容

(一)音乐基础(占 15%)(参见 1.1 音乐基础)

1、《视唱练耳》面试。

2、《乐理》笔试

(二)《和声》笔试(占 20%)(考试范围:离调;近关系转调)

1、四部和声写作:高音题;低音题。

2、和声分析:钢琴小品。

(三)《作曲》笔试(占 50%)

- 11 -

1、歌曲写作。

 2、器乐曲写作。

(四)《作曲》面试(占 15%)

1、四部和声听觉测试。

2、器乐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

3、民歌或戏曲演唱。

4、即兴作曲(考题抽签后准备 5 分钟,然后用钢琴或自带乐器即兴创作)。

四、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及面试形式。

2、笔试试卷满分 100 分。

3、《和声》笔试考试时间 120 分钟,《作曲》笔试考试时间 180 分钟。

五、《作曲》题型示例与评分标准

(一)用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独唱艺术歌曲。(共 40 分)

 

送友人

李白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

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

要求: 1、自选演唱声部,如女高音、男高音或其他声部。

2、要有相应的速度、表情、力度等术语记号(但不要写作曲者姓名)。

3、不配钢琴伴奏。

评分标准:(1)结构清晰记 10 分;

(2)旋律富于歌唱性和艺术性记 20 分;

(3)词曲融合记 10 分。

(二)用指定的主题句创作一首独奏器乐曲。(共 6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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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1、自选演奏乐器,如长笛、小提琴或其它乐器(钢琴除外)。

2、要有相应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等术语记号(但不要写作曲者姓名)。

3、要配钢琴伴奏,并有简短的前奏、间奏和尾奏。

 4、总长度(包括前奏、间奏和尾奏)不少于 30 小节。

评分标准:(1)结构清晰记 10 分;

(2)旋律富于器乐性和艺术性记 25 分;

(3)和声与织体贴切记 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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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舞蹈学考试大纲

舞蹈学

1、考试性质和目的

华南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术科考试大纲,是面向报考华南师范大学舞蹈学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

试,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测试考生的舞蹈理论基础,基本功,舞蹈作品音乐的理解能力,舞

蹈作品表演的能力,身体条件。选拔出具有舞蹈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主要从事舞蹈教育工作及社会音乐文化工

作的我校舞蹈类专业合格新生。

2、考试形式

(1)初试的考试形式仅为面试(采取单个面试、集体测试相结合);

(2)复试的考试形式为先笔试后面试(采取单个面试、集体测试相结合)。

3、考试成绩

(1)成绩比例:专业技能占 90%;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占 10%(其中舞蹈基本常识 5%、乐理 5%)

(2)评分标准:专业技能和音乐舞蹈基本常识均按百分制评分。

(3)评分细则:(参见附录)

注: 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体修长,符合从事舞蹈教育学的身体条件。男生身高 1.70 米以上,女生身高

1.60 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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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基础知识

1.1.1 乐理基本知识

(参考书:《基本乐理》李重光著)

1.1.2 舞蹈基本常识

(参考书:《舞蹈艺术概论》隆荫培、徐尔充著,上海音乐出版社;《考前舞蹈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1.2 术 科

一、初试内容

(一)基本功测试(须穿练功衣、鞋):

1、前、旁、后腿的软度

2、胯的开度

3、腰、肩的软开度

4、弹跳能力

5、技巧展示

(二)自选舞蹈片段(不超过 3 分钟,以下舞蹈任选一种即可,但不包括组合):

1、古典舞

2、民间舞

3、芭蕾舞

4、现代舞

5、当代舞

(三)节奏模仿

- 15 -

二、复试内容

(一)专业技能

1、基本功展示

2、即兴舞蹈(提供音乐命题即兴表演)

3、自选舞蹈片段(不得与初试内容重复,不得为同一作品的前段或后段,必须是两个不同的舞蹈作品)

(二)笔试[参见 1.1 基础知识]

1、乐理基本知识

2、舞蹈基本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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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声乐、钢琴、器乐及作曲复试评分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术科考试

【声乐复试评分细则】

第一条:声乐复试评分标准最高分不超过 95 分,最低分不低于 65 分。

第二条:在 95 分~65 分之间划出三个评分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85 分~95 分:作品完整,有一定难度,音准、节奏、歌词准确,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和把握作品风格的

能力,有良好的舞台歌唱气质和形态;

(二)75 分~85 分:作品完整,音准、节奏、歌词正确,有较好的声音条件和歌唱状态,有较好的音乐表现力

和较好的歌唱气质;

(三)65 分~75 分:作品较完整,音准、节奏、歌词基本正确,有一定的声音条件和歌唱状态。

第三条:各试室组长有权指定考生演唱任意段落或中断演唱。

【钢琴复试评分细则】

第一条:钢琴复试评分标准最高分不超过 95 分,最低分不低于 65 分。

第二条:在 95 分~65 分之间划出三个评分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85 分~95 分:读谱正确、演奏完整流畅,音乐表现生动,奏法自如,乐曲风格掌握较好。

(二)75 分~85 分:读谱正确、演奏基本完整,奏法基本正确,音乐表现好。

(三)65 分~75 分:读谱基本正确,演奏尚完整(有个别错音或中断),速度和节奏基本稳定,演奏技术和音乐

表现一般。

第三条:补充规定:

(一)考生如未按规定背演,每首扣 5 分;

(二)考生只演奏一首作品,评分为不合格;

(三)考生由于紧张而忘谱,主考教师可给予考生 3 次重复演奏的机会,超过 3 次,成绩为不合格;

(四)考生不是在主考教师要求的情况下,自行中断演奏,视为放弃考试,成绩为不及格;

第四条:各试室组长有权指定考生演奏任意段落或中断演奏。

- 17 -

【器乐复试评分细则】

第一条:器乐复试评分标准最高分不超过 95 分,最低分不低于 65 分。

第二条:在 95 分~65 分之间划出三个评分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85 分~95 分:

1、具有正确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2、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

3、演奏乐曲规范、完整和流畅,音乐表现生动,能较好体现乐曲的风格与内容。

(二)75 分~85 分:

1、具有正确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2、把握音准、节奏、力度基本正确;

3、演奏乐曲基本规范、完整,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三)65 分~75 分:

1、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基本正确;

2、演奏乐曲尚未完整(有个别错漏音符或中断);

3、演奏技巧和音乐表现一般。

第三条:补充规定:

(一)考生如未按规定背奏,每首扣 5 分;

(二)考生只演奏一首作品,评分为不合格;

(三)考生由于怯场而忘谱,主考教师可给予考生 3 次重复演奏的机会,超过 3 次,成绩为不合格;

(四)考生不是在主考教师要求的情况下,自行中断演奏,视为放弃考试,成绩为不及格;

第四条:各试室组长有权指定考生演奏任意段落或中断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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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复试评分细则】

第一条:作曲复试评分标准最高分不超过 95 分,最低分不低于 65 分。

第二条:在 95 分~65 分之间划出三个评分段,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85 分~95 分:

1、声乐作品结构清晰,旋律富于歌唱性和艺术性,词曲融合。有相应的速度、表情、力度等术语记号。

2、器乐作品结构清晰,旋律富于器乐性和艺术性,和声与织体贴切。有相应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

等术语记号。配钢琴伴奏,并有简短的前奏、间奏和尾奏。总长度(包括前奏、间奏和尾奏)不少于 30 小节。

(二)75 分~85 分:

1、声乐作品结构清晰,旋律具有歌唱性和艺术性,词曲融合。有相应的速度、表情、力度等术语记号。

2、器乐作品结构清晰,旋律具有器乐性和艺术性,和声与织体贴切。有相应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

等术语记号。配钢琴伴奏,并有简短的前奏、间奏和尾奏。总长度(包括前奏、间奏和尾奏)不少于 30 小节。

(三)65 分~75 分:

1、声乐作品结构清晰,旋律有一定的歌唱性和艺术性,词曲融合。有一定的速度、表情、力度等术语记号。

2、器乐作品结构清晰,旋律有一定的器乐性和艺术性,和声与织体较为贴切。有相应的速度、表情、演奏

法、力度等术语记号。配钢琴伴奏,并有简短的前奏、间奏和尾奏。总长度(包括前奏、间奏和尾奏)不少于 30

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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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声乐、钢琴、器乐考试曲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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