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 | |||
院校名称:长安大学 | 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县 |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
考试类型: | 高校排名:0 | 联系电话:029-82334104 | 主管部门:教育部 |
关键词:长安大学 | 学校类型:211重点 | 详细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
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要求须达到BB。
3.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4.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
5.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的考生,应具备相应的美术基础。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要求执行,对口试不另行要求。
6.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国防生所有专业只招男生。
8.我校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小类别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单独发布招生简章。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以各省艺术类统考专业课成绩为准;使用编导类统考成绩的戏剧与影视学类(分流专业含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生源地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体育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录取。
9.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执行军队院校体检标准。
10.英语、日语、工科试验班、国际班专业和艺术类、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类别,其招生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