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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族大学
院校名称:青海民族大学 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971-8808501 主管部门:青海省教育厅
关键词:青海 民族 大学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 详细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八一中路 3 号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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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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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海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章程版)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九条 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本科不超过1:1.2;其中,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和安排专业。已录取的考生,入校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可申请调整专业。
 
第十条 我校承认并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区)招办规定的各项优惠、照顾和加分政策。
 
第十一条 我校各专业录取的新生中除民族班外的专业民族比例不限,民族语言类专业只招收用民族语言(藏文、蒙文)答卷的考生,预科班限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二条 公安类、艺术类、体育类、师范类专业提前批次录取,其余各专业按各省(市、区)规定的相应批次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在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命题并组织评阅试卷,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考试。体育专项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统一的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招生院校根据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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