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了同意设置的备案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新增目录外专业点名单。本年度各高校新增备案专业1672个、审批专业181个(含130个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51个目录外新专业),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47个,撤销专业367个。
现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同时,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基础上,增补了近年来批准增设的目录外新专业,形成了最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见附件2),一并予以公布。
请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新设专业的建设工作,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把按社会需求办专业作为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前提条件,把落实国家标准作为专业建设的底线要求。要根据社会需求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招生规模,持续改进和提升专业内涵。要健全质量保障,加强对新设专业的检查,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交通运输部
主管单位
序号
主管部门、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位授 予门类
修业 年限
备注
交通运输部
155
大连海事大学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120108T
管理学
四年
交通运输部
156
大连海事大学
供应链管理
120604T
管理学
四年
注:
1. H指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专业,其招生有效期等应遵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
2. △指在教育部组织的专家线上评议中,具体评议意见已反馈给各地各高校,各高校对相应专业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核心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社会需求调研等各方面提出了具体改进措施,请在办学过程中继续加强专业建设。
3. 二学位指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自《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之曰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办法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期间,各单位按原有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可按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2022年所有单位按办法执行,届时,所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布点将统一按照撤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