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我部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工作。经申报、公示、审核等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结果,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了同意设置的备案专业、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新增目录外专业点名单。本年度各高校新增备案专业1672个、审批专业181个(含130个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51个目录外新专业),调整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专业47个,撤销专业367个。
现将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同时,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基础上,增补了近年来批准增设的目录外新专业,形成了最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见附件2),一并予以公布。
请各地各高校认真做好新设专业的建设工作,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把按社会需求办专业作为专业设置和调整的前提条件,把落实国家标准作为专业建设的底线要求。要根据社会需求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招生规模,持续改进和提升专业内涵。要健全质量保障,加强对新设专业的检查,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单位
序号
主管部门、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位授 予门类
修业 年限
备注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智能制造工程
080213T
工学
四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0
哈尔滨工业大学
环境生态工程
82504
工学
四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1
哈尔滨工程大学
水声工程
080708TH
工学
四年
H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2
哈尔滨工程大学
自动化
080801H
工学
四年
H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3
哈尔滨工程大学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901H
工学
四年
H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工智能
0807ITT
工学
四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机器人工程
080803T
工学
四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6
南京理工大学
智能制造工程
080213T
工学
四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7
西北工业大学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4T
理学
四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148
西北工业大学
机器人工程
080803T
工学
四年
注:
1. H指中外合作办学(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专业,其招生有效期等应遵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
2. △指在教育部组织的专家线上评议中,具体评议意见已反馈给各地各高校,各高校对相应专业的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核心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方案、社会需求调研等各方面提出了具体改进措施,请在办学过程中继续加强专业建设。
3. 二学位指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自《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之曰起,学位授予单位不再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办法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期间,各单位按原有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可按办法执行,过渡期结束后,2022年所有单位按办法执行,届时,所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布点将统一按照撤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