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