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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
院校名称:南宁师范大学 所在地:广西,南宁市,横县 招办网站:点击访问>> 学校网站:点击访问>>
考试类型: 高校排名:0 联系电话:0771-3908690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关键词:南宁师范大学 学校类型:重点院校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院校首页: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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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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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西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发布于2016年07月29日 来源于 高校发布

录取原则

  符合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及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参照其志愿,投档到我校后:

  (1)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专业录取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主科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中乘务方向)专业录取原则: 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分和文化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语文单科成绩95分(含)以上。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规定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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